项目编号:321023100N24090001
安宜镇花庄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经经村两委、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面向全社会公开交易。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项目公开交易,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项目内容清晰,我方对该项目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交易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李庄组新建工程位于花庄村李庄组境内,工程为一个标段。
2、规模及标准及价格:花庄村李庄组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李庄路长约200米,宽4米,厚度15厘米。C30砼路面,两层石灰层各为10%,并取土做好两边各50公分路芽(土源由出让方提供),路基开挖深度每层0.15米,宽4米,两层灰土层各10%,压实厚度15公分。水泥混凝土为C30商品砼,浇筑厚度15公分;下水管道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50厚砂垫层 ;规格:φ600钢筋 混凝土管 ;接口方式:平接;铺设深度:2米以内。议定工程最高限价193000.00元(含税金),结算面积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详情以现场勘查为准,现场查看联系人:翁金辉,联系电话13511707018。要求项目经理进行实地勘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3、工程期限: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进场,工期30天竣工。(遇雨顺延)
4、质量等级要求:工程竣工由承建方提出申请,出让方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款结算方法:工程总价以实际浇筑面积为准。
6、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
7、付款方式:工程实行全垫资,经出让方及市县奖补办组织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到镇财政所后,凭税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价的90%,余款2025年12月30日前无质量问题付清,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动用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进行维修。
8、交易方式:实行对全社会公开交易;评标办法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勤天数不少于21天(每次到现场必须签到并上传现场图片),每少一天,扣工程款500元。
3、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了养老保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申请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具体如下: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单;
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专职安全员C证;
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必须是项目经理或代理人现场报名,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报名;
⑧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报名单位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7月-2024年9月)社保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⑨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备注: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且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参加投标事宜,不得更换代理人并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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