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11010924210200009692-XM001
2.项目名称: 清水镇农田水土保持子工程
3.项目预算金额: 1715.161571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715.161571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第一包 | 清水镇农田水土保持子工程 | 1715.161571 | 1 | 清水镇农田水土保持子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300 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3.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 B 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
3.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5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
3.方式: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http://www.bjmtg.gov.cn/ggzy/)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形式,如不按照提示操作将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请潜在供应商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 2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1)递交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http://www.bjmtg.gov.cn/ggzy/)。
(2)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 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通知(2022.11.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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