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105-05-01-92016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琶洲校区雨污分流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琶洲校区雨污分流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琶洲校区雨污分流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4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琶洲校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省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建雨水管约1374米、污水管约934米,拆除现状管线约1357米与清淤工程,道路拆除与恢复约2899平方米,改造雨水泵站、污水泵站各1座及新增电力配电系统(具体工程量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期间涉及红线外部分施工道路开挖的,中标人须负责办理道路开挖相关许可手续;中标人施工期间须负责办理本项目与指定的污水井、雨水井排水对接手续。项目整体施工完毕后,中标人须负责组织雨污排水管网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排水验收、获得水务部门颁发的排水单元达标单位牌匾等。 | ||
工期(交货期) | 2024年8月计划开工,施工总期:120日历天。 (工期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06.75492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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