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100-04-01-672330 | ||
投资项目名称 | 珠江两岸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江两岸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珠江两岸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和荔湾区,拟对珠江前航道两岸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提升,建设范围为滨江路、沿江路沿线周边(西起人民桥,东至广州大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健康40里跑步道建设、海珠涌人行桥建设(堤防工程级别为1级)、沿线节点人居环境改造提升【范围涉及滨江路、沿江路沿线周边(西起人民桥,东至广州大桥),其中沿江东路、沿江中路、沿江西路为主干道】及相关配套工程。 | ||
招标内容 | 珠江两岸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以及概算、预算、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自委托人、监理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满60日并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1.4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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