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5月29日
永和县中水回用项目(招标编号:SXLF14103220230423SS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永和县中水回用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要求 | 工期(日历天) |
1 | 河南东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754.201569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180日历天 |
2 | 山西庆崴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54.747669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180日历天 |
3 | 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755.216861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18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河南东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柏晶晶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181833098 |
2 | 山西庆崴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晓俊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晋2142012201846016 |
3 | 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徐保喜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 241202153080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河南东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2 | 山西庆崴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3 | 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和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835734411
招标代理机构: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郭村新村南门门面房6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57-221006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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