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东光县行政审批局以东审批招标核准2023-23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东光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衔接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光县乡村振兴局。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东光县 资金来源:省级衔接专
项资金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涉及东光县东光镇、南霞口镇和连镇镇,共计30个村。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铺设混凝土路面 32151 平方米、冷再生沥青
混凝土路面 10120 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450 平方米、面包砖 47540 平方米、混凝土砖矮墙坡道105 平方米;安装
太阳能路灯 260 基;新建排水沟 155 米,敷设排水管道 920 米。 标段划分:九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
微企业采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2 09:00至2023-05-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光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代理机
构:
河北英菲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东光县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南门步行街上海广场二期-
4-2001
邮编:
061500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李晓东
联系人:
孟寒
电话:
0317-7819512
电话:
0317-752728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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