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河镇马塘村道路、水系还建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ANNZN00331
二、项目名称:郭河镇马塘村道路、水系还建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靓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街道盛桥镇人民政府主楼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叁万陆仟元整(73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郭河镇马塘村道路、水系还建项目(二次) |
施工范围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施工工期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项目经理 | 李彤彤 |
执业证书信息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 皖23418190234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燕军,孙正,张志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每包(标段)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中指导标准收取。2.金额:0.73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文章推荐:
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标段一)
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市政道路项目粤溪北地块内部道路及同德围南北高架连接匝道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