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段)EPC工程总承包(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固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段)EPC工程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于2025年05月28日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5月31日发布,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联合体):
牵头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亿肆仟肆佰肆拾玖万贰仟玖佰柒拾玖元柒角玖分
(144492979.79元)
工 期:93日历天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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