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5日
大宁县新滨河路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大宁县新滨河路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大宁县新滨河路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 | 工期 |
1 | 山西大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600023.65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180日历天 |
2 | 山西鑫晋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594916.31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180日历天 |
3 | 中晋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 6604002.99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18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大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华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1142017201809272 |
2 | 山西鑫晋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郭璞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2142020202158022 |
3 | 中晋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 陈效利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2142012201539148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山西大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2 | 山西鑫晋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3 | 中晋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大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工作日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大宁县东街与老南门巷交叉口西南50米
邮 编:042300
联系人:尉女士
电 话:0357-772159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益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经济开发区广奇财富中心A座16层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357-2220333
电子邮箱:sxyszbdl@163.com
2022年12月1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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