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漓江流域大埠江 (雁山段) 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2928001001 | |||||||||
招标人 | 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 达成 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建设规模为污水管网约 14.42km,垃圾收运约 50t, 垃圾清理 1.85 万 t,污染底泥清理 162780m³,人工湿地 32221 ㎡,生态 护岸 7.05km,生态隔离带 184484 ㎡, 生态沟渠长度约 2.64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铺设、垃圾收运、垃圾清理、污染底泥清理、生态修 复、生态护岸建设、生态隔离带建设、生态步道建设等。 | |||||||||||
开标时间 | 2022 年 11 月 22 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 年 11 月 2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 年 11 月 28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 |||||||||||
投标 总 报价 | 叁仟壹佰捌拾肆万捌仟肆佰柒拾肆元壹角肆分(¥ 31848474.14)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耀远(证书编号: 桂 245080908640 ;身份证号: 45222319********12) | |||||||||||
专职安全员 | 黄俊桥(证书编号:桂建安 C(2022)000526;身份证号:45032519********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横琴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二标段)(南区)施工总承包 2.柳江新城区东二路项目(0 269.146~0 934.1、1 310.728~1 560段)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 |||||||||||
投标 总 报价 | 叁仟壹佰捌拾贰万柒仟壹佰捌拾伍元肆角陆分(¥ 31827185.46)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慧会 (证书编号:桂 245141442469 ;身份证号: 45223119********29) | |||||||||||
专职安全员 | 谢莉茵 (证书编号:桂建安 C(2022)0004592;身份证号:45092419********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桂林万达文旅城配套项目雁山区大埠乡大埠路一期工程(万达段)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 |||||||||||
投标 总 报价 | 叁仟壹佰捌拾叁万玖仟壹佰肆拾壹元伍角伍分(¥ 31839141.55)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莫玉波 (证书编号:桂 245111121318;身份证号:45232219********1X) | |||||||||||
专职安全员 | 王嘉君(证书编号:桂建安 C(2017)0011960;身份证号: 45032419********2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桂林独秀水泥总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片区配套基础设施 2. 桂林市芳香东路新建工程 II 标段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政府采购网()。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3825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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