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滁省际毗邻地区二郎湖路(洪武路-明德路)道路工程项目(一标
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 目 名 称 | 宁滁省际毗邻地区二郎湖路(洪武路-明德路)道路工程项目(一标段) | ||||
项 目 编 号 | cznqgc202406-001 | ||||
招 标 人 | 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新城7号楼4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雪 0550-3117108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名称 | 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3楼西30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工 18075257137 | ||||
招 标 方 式 | 公开招标 | ||||
开 标 时 间 | 2024年07月04日08时00分 | ||||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元) | 7401400.00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华爱英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 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192128116 | ||||
工期(日历天) | 不高于105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业绩 | / | ||||
奖项 | / | ||||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 投标人名称 | 滁州市宝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元) | 7700003.26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陈建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 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132188327 | ||||
工期(服务期)(日历 | 不高于105个日历天 | ||||
人 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业绩 /
奖项 /
投标人名称 安徽长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 7849588.88
姓 名 蒋家增 项目负责人
第三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证书名称
中标 程)
等)、技术负责人
候选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131451582
人 工期(服务期)(日历
不高于105个日历天
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业绩 /
奖项 /
公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 示
作日)
时
2024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08日
间
招
标
代
理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 费 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 收 (控制价)计算
费
标
准
代
理
费
相 38000.00元
关
费
用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 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 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3楼西306室,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075257137。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 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 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出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异 (3)被异议人名称;
议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的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道 和 方 式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 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修 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提 起 投 诉 的 渠 道 和 方 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 |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 | |
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或线上 | |
提交投诉材料 | |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 | |
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 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 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 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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