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碑林公园二号人行天桥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2170 | 工程名称 | 辽河碑林公园二号人行天桥建设项目监理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2170001001 | 标段名称 | 辽河碑林公园二号人行天桥建设项目监理 | |||||
建设单位 | 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 | 建设地点 | 金色阳光公寓北侧偏东2层架设一人行景观桥至辽河碑林公园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新正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翟东方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21004884 | 57000.000000元 | 80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 87.03 |
盘锦天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许士权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21004884 | 57000.000000元 | 80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 78.73 |
朝阳鸿利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赵娅娜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21004820 | 57500.000000元 | 80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 | 71.7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新正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盘锦天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朝阳鸿利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翟东方 | 许士权 | 赵娅娜 | |||||
注册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21004884 | 21004884 | 21004820 | |||||
投标报价 | 57000.000000元 | 57000.000000元 | 575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80 | 80 | 80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 | |||||
评审得分 | 87.03 | 78.73 | 71.7 | |||||
企业业绩 | |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新正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盘锦天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朝阳鸿利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盘锦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入围失败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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