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湾村人居环境整治 成交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AHTQ-CG-2024015
二、项目名称: 吴湾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飞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汇金财富商厦 22楼12206室
成交金额: 820 000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吴湾村人居环境整治 施工范围:吴湾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内容包括铺设透水砖 502.5平方米、沥青路面6543平方米、雨污管网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清单、答疑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桂婵娟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23418189308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永红、周敏、张再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8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5.55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 方式二, 通过 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在线提出, 上传质疑文件。
若 质疑 供应商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0564-7359058 。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寨县果子园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果子园乡
联系方式: 0564-764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 11楼
联系方式: 0564-7356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工
电 话: 0564-73566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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