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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洛宁县城郊乡农贸市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4-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洛宁县城郊乡农贸市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泽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的委托, 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洛宁县城郊乡农贸市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6-410328-04-01-711543)

2、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4)0050号

招标编号:洛宁公开-2024-18

代理机构编号:HNZL-24-011号

3、建设地点:洛宁县城郊乡;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22769617.57元;

5、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外立面改造,人行道铺装改造、沥青路面铺设,市政管网改造,污水处理站等(不含污水处理站安装);

6、工期:120日历天;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10、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4、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需提供证明材料);

5、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 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4年04月15日 2024年04月19日 24 : 00 ,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9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洛宁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一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 /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洛宁县城郊乡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379-66237790

代理机构: 河南泽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瑞江瀛洲花园13-05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0379-60169888

监管部门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组织机构代码证: 114103280054330594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9-66261339

2024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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