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2023年老旧小区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1040 | 工程名称 | 大连市普兰店区2023年老旧小区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1040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市普兰店区2023年老旧小区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大连民祥供热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1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普兰店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金宇阳建设有限公司;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杨颖婕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41556020 | 6480832.500000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 92.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金宇阳建设有限公司;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杨颖婕 | 吴福宝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杨颖婕 | 吴福宝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张新华 | 尹慧楠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CN152200168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CN172100379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41556020 | 辽221181990120 | |||||||||
投标报价 | 6480832.500000元 | 6556019.940000元 | |||||||||
工程工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 |||||||||
评审得分 | 92.1 | 87.94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金宇阳建设有限公司;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金宇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总报价:6480832.50元;设计费:61200.00元;工程费: 6125232.5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200.00元;预备费:261200.00元;签约合同价(暂定):6219632.5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总报价:6556019.94元;设计费:82800.00元;工程费:6178819.9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200.00元;预备费:261200.00元;签约合同价(暂定):6294819.94元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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