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1]2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和社会资金,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园区、东山园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宜昌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3.831190亿元,项目共包含六个子项,分别是: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高新区排水管网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高新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长江(高新区白洋园区)临江生态治理工程、高新区环卫建设项目、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存量)。
本项目具体合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与规模 |
建设时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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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田家河污水处理厂建于2021年,已建规模1万m³/d;本次污水厂近期规模扩容至4万m³/d,最终规模达到8万m³/d,尾水排放标准为一级A。 |
2022年9月-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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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新区排水管网新建及改扩建工程 |
白洋工业园区雨污管网及配套工程 |
(1)田家河片区(石鼓路至白洋工业园边界)排水工程:对现状杨家湖主干渠进行整治,全长约7.1公里。新建横向排水支渠4道,共6.2km,分别为梅子溪渠1.0km、李家湾渠1.8km、马家铺渠1.9km、勤丰路渠1.5km。 |
2022年9月-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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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梅子溪路综合管架工程:全长1.65km |
2022年9月-2024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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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善溪窑片区截污工程:新建污水干管DN600-800总长约3.93km |
2022年12月-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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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白洋老集镇雨污分流新建市政及小区接户管网工程:新建污水干管DN400-600总长约11.93km。 |
2023年3月-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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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状管网清淤、检测及修复项目:沙湾污水厂服务范围及其他片区部分存量管网进行清淤、检测及修复,长度约21km。 |
2022年9月-202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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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园区雨污管网及配套工程 |
(1)北海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DN500总长约630m |
2023年3月-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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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年路雨污管网完善:等新建污水管DN500总长约300m,配套建设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 |
2022年9月-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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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产业园区管网完善及配套工程 |
新建魏家畈片区污水管6.2km,修复原汉宜路两侧雨水系统;新建晓曦红片区雨水管、污水管各长2.4km |
2023年3月-2024年12月 |
3 |
高新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雅石溪流域防洪治理工程(高新区段) |
治理范围从上游S325省道起,至下游雅石溪河口桥止,总长10.724km,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护岸工程 |
2023年3月-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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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溪大冲综合整治工程(善溪冲水库~长江入江口段) |
治理段起点为善溪冲水库溢洪道末端,止于白洋长江入江口段,长度8.04km(S0+277~S8+317),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护岸工程、配套工程等。 |
2023年3月-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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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临河干流综合治理工程 |
治理段起点位于土门大桥,止于峡州大道长度4.04km(B16+800~B20+804),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护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及配套工程等 |
2023年3月-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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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坊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治理段起点为峡州大道1#箱涵(T1+970),途径毓秀路箱涵(T3+927),止于峡州大道3#箱涵(T5+545),整治后河道总长度3.575km。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护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及配套工程等。 |
2023年3月-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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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河生态治理工程 |
治理段位于宜昌高新区石花山村右岸,整治河道桩号BY17+350~BY15+363,整治长度1.987km,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护岸工程、截污工程等。 |
2023年3月-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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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沿线整治工程(南苑段) |
对运河沿线南苑段长820m岸线进行生态修复 |
2022年9月-2023年6月 |
4 |
长江(高新区白洋园区)临江生态治理工程 |
建设范围为白雅路~田家河污水处理厂段,建设范围约481.95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修复工程、排水工程及道路工程等。 |
2022年9月--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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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新区环卫建设项目 |
东山园区新建1座150吨/d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占地面积15亩,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的中转与转运、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大件杂物分拣与可回收物分拣、环卫车辆的维修与停放、环卫工人的培训教育及休息。 |
2022年9月--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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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存量) |
田家河污水处理厂建于2021年,已建规模1万m³/d,尾水排放标准为一级A。 |
2022年12月 |
说明:1.以上工作计划为初步安排,因项目复杂,子项较多,时间周期难以控制,在实际操作时可能会调整或超出计划,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联合体成员组建项目公司后,承诺接受招标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已开展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前期工作成果移交,移交后继受相关委托单位前期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本项目合作内容包括以上新建项目在合作期内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期满移交,以及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存量)在合作期内的运营和期满移交。
2.3项目授权主体及实施机构:高新区管委会授权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2.4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的运作方式。新建项目拟采用“BOT”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存量项目中的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拟采用“TOT”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负责与存量水厂的资产持有人签署存量资产的购置合同等。社会资本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并承担相应风险。
2.5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6项目资本金及股权结构:本项目总投资为23.831190亿元。为考量社会资本方的综合实力,同时确保本项目能够得以顺利实施,自有资金比例暂定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为4.77亿元。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方(政府出资方代表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注册地为宜昌高新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4.77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方占股99%,政府出资方占股1%(政府出资方持有股权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配及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承担股权相应的亏损及债务责任),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双方按比例出资,具体股权结构、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以PPP项目协议及其他合同为准。在合作期限内,政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付费。
2.7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如下表所示(具体以中标社会资本上报、并经政府方审批的进度计划为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 |
运营期 |
1 |
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3 |
27 |
2 |
高新区排水管网新建及改扩建工程 |
3 |
27 |
3 |
高新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3 |
27 |
4 |
长江(高新区白洋园区)临江生态治理工程 |
3 |
27 |
5 |
高新区环卫建设项目 |
1 |
29 |
6 |
田家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存量) |
0 |
30 |
各子项目的建设期包括前期工作时间和项目建设工期。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该三年不能出现亏损。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成员该三年均不能出现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业绩要求:
3.5.1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接过1个市政工程类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项目管理库中的项目截图显示的类别为准)的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不少于9亿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运维单位)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承接过1个单个项目中累计有日处理能力5万m³/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厂(站)运营维护业绩(单个项目以运维合同进行界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单位)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在中国大陆地区需至少承接过1个日处理能力5万m³/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4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接过1个单个合同建安费(或工程建设费或工程建筑安装费)不少于10亿元市政公用类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牵头方和施工方不得为同一法人单位。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2)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且联合体成员均应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中限1家成员作为牵头方,牵头方在项目公司中必须控股且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任务,承担施工职责的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6)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对应专业业绩、专业资质,均予以认可。
4.资格预审方法(有限数量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后,按资格审查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9家资格审查申请人参加投标,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人不足9家时,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方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招标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7日10时0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由评审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6月15日。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政府采购网、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
联系人:黄强
联系电话:0717-62121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时间: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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