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 州 高 新 区 经 十 一 路 ( 建 设 西 路 至 北 纬 二 路 ) 、 经 十 二 路 ( 建 设 西 路 至 北 纬 二 路 ) 道 路 工 程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 目 名 称 | 滁州高新区经十一路(建设西路至北纬二路)、经十二路(建设西路至北纬二路)道路工程 | |||||
项 目 编 号 | cztcgc202403-004 | |||||
招 标 人 | 名称 |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主任0550-7781432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名称 | 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大楼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金凤超0550-2388677、18856928853 | |||||
招 标 方 式 | 公开招标 | |||||
开 标 时 间 | 2024年3月26日08时00分 | |||||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全顺建筑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壹仟陆佰叁拾玖万捌仟壹佰玖拾元伍角贰分 (小写:16398190.52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陈栓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 程)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172189403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益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壹仟陆佰叁拾玖万玖仟壹佰贰拾叁元壹角陆分 (小写:16399123.16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刘立姣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 程)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212187430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壹仟陆佰叁拾玖万玖仟叁佰陆拾伍元柒角壹分 (小写:16399365.7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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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姓名 徐彬
三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 中 项目负责人 证书名称
程)
标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候 证书编号 皖 234181897082 选 (注册编号)
人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18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公
示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 时 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间
招
标
代
理
费 按照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收
费
标
准
代
理
服
务
代理费 53000.00 元;专家评审费 3850.00 元
相
关
费
用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 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天 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或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滁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5楼 ,联系人: 杨主任、金凤超 ,联系电话: 0550- 7781432 、0550-2388677、18856928853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 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 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出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异
(3)被异议人名称;
议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的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道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 和
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方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 式
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天长市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 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
提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 起 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天长 投 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 法制监督检查股 ,联系电话:0550-2392322。
诉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的
渠
道 (3)提起投诉日期;
和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式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
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 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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