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戴店园区(繁昌北高速出口段)环境整治提升工程EPC | |
项目编号 | WH10GC2024SZ2399 | |
标段名称 | 戴店园区(繁昌北高速出口段)环境整治提升工程EPC | |
标段编号 | WH10GC2024SZ2399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一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汤祥报0553-791375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信亚云谷3号写字楼4楼402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韩钧 18355313800、1822678100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14日 | |
第一中标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河川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中达建筑 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单位:工 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 项乙级) | |
投标费率(%) | 65.66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王守国 设计负责人:沈艺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234051816858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202020701484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 造师 设计负责人证书名称: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130 | |
质量承诺 | 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 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 主管部门审查(含图纸审查);采购: 满足招标 人要求 施工: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业绩一:寿县历史城区东北、西北、西南拐角塘 整治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竣工日 期2020年8月,合同金额12599876.10元; 业绩二:上派镇五十埠安置点绿化工程,竣工日 期:2023年8月,合同金额6955565.44元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业绩一:寿县历史城区东北、西北、西南拐角塘 整治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竣工日 期2020年8月,合同金额12599876.10元; 业绩二:上派镇五十埠安置点绿化工程,竣工日 期:2023年8月,合同金额6955565.44元 | |
规定公示的企业荣誉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大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东 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单位:工 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 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 |
投标费率(%) | 66.78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李艳红 设计负责人:丁广明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234131454602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233200000101120062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 造师 设计负责人证书名称: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13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业绩一:黄山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改造提升三处 重要节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 包,竣工日期:2019年4月22日,合同金 额12425769.98元; 业绩二:祁门县新城区榨坞河两侧(北湖、中 段、及南湖部分重要节点)景观提升设计、采 购、施工(EPC)总承包,竣工日期:2020年6 月23日,合同金额9800000元 | |
| 业绩一:黄山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改造提升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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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企业荣誉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中建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联合体单位:工 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 项甲级) | |
投标费率(%) | 65.88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周旭辉 设计负责人:陈琼凤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赣1332006200706285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1710061667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 造师 设计负责人证书名称: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13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业绩一:方兴大道景观绿化提升(高新区段)施工, 竣工日期:2022年1月13日,合同金 额14704286.26元; 业绩二:香山湿地公园景观建设工程,竣工日 期:2021年8月17日,合同金额27327267元。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业绩一:方兴大道景观绿化提升(高新区段)施工, 竣工日期:2022年1月13日,合同金 额14704286.26元; 业绩二:香山湿地公园景观建设工程,竣工日 期:2021年8月17日,合同金额27327267元。 | |
规定公示的企业荣誉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 位及原因 | 安徽昕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昕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安徽南黎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多贝建筑设计(西安)有限公司; 安徽南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昕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安徽南黎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多贝建筑设计(西安)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 规定的公示项 | 1、M值:26.57 %;评标基准价:66.36 % 2、进入投标报价评审单位:合肥景观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大地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河川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芜 湖润兴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丰洲建设科技有限 公司,浙江园冶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凯进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3、变更原因: 本项目在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 ,招标人 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于2024年03月22日由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议。现按照评 标委员会复议后的中标候选人排名进行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异议(网址:http://whs 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 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 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 ggzy.wuhu.gov.cn),联 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 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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