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望湖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
名称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望湖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
编号
czsjgc202402-001
招标
人
名称
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 1999 号
联系人及电话
魏工 /0550-3769273
招标
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
时间
2024 年 03 月 11 日 08:00
中标
候选
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价 ( 元 )/ 费率( % )
33730207.38 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谢玉莹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 234222300268
工期(日历天)
55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
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
作日)
2024 年 0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5 日
提出
异议
的渠
道和
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
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中新苏滁(滁州)
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 1999 号苏滁国际商务中心 11 层,联系人:魏
工,联系电话: 0550-3769273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
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 — 通知公告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
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
投诉
的渠
道和
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
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 ),书面投诉材料
(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
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 )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 0550-3801656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提起投诉日期;
( 4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
文件;
( 7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
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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