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霍州市许村乡村旅游振兴深化创建建设项目施工(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6日
临汾市霍州市许村乡村旅游振兴深化创建建设项目施工(二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临汾市霍州市许村乡村旅游振兴深化创建建设项目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1 | 江苏金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7974486.01 | 365 | 合格 |
2 | 林恒建设有限公司 | 7979053.71 | 365 | 合格 |
3 | 国铭建设有限公司 | 7986073.25 | 365 | 合格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江苏金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鞠星星 | 一级建造师 苏1322023202402935 |
2 | 林恒建设有限公司 | 李亚亚 | 二级建造师 豫241161603613 |
3 | 国铭建设有限公司 | 李宇静 | 二级建造师 晋2142015201743037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江苏金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2 | 林恒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国铭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顺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投诉受理电话:13134675879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薛四有
联系电话:13509775283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州市退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霍州市什林村
联系人:朱振南
电话:1375356860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顺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C座1006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杨绒绒
电话:1313467587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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