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河干流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H5GC24A02G006
招标人
太湖县重点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余结林
联系方式: 0556-4163792
最高限价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 80.00% (不含前期勘察设计费)。前期勘察设计费按固定费率工程施工最高投标
限价的 2.0% 直接计入合同价款。
代理机构
安徽京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
址和联系方
式
地址:太湖县新城晋湖路晋湖家园小区 1 幢 9 层
联系方式:刘女士 1532452250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 年 2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计划工期
总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
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一览表附
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一览表附件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景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①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
质;
②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③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
投标工期 总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站前路交口名邦西城国际 5#2404 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
园大道 9 号
投标费率
74.23%
项目负责人
苏洁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 234172038866
技术负责人
苏慧影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① 合肥市蜀山区石台路公园项目设计被评为 2022-2023 年度第一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
品质示范工程园林景观与生态环境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② 抱龙公园和伍明沟景观工程规划设计项目被评为 2019 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
业奖 园林景观设计 一等奖。
企业业绩
① 蜀山区石台路公园项目设计
② 庐州公园(蜀山区段)景观建设 Ⅱ 期设计
第二中标
名 称
安徽瑨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①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
质;
②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
质;
③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
投标工期 总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 219 号、江苏省无锡市隐秀路 901-2 号
投标费率
72.07%
项目负责人
陈丽平
资格证书名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 234151672314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及编号
皖 234151672314
技术负责人
叶红兵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① 宜兴青龙山生态公园景观工程荣获二 O 二 O 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表扬
奖;
② 宜兴陶都路景观工程项目获得 2023 年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优秀风景园林设计二等奖。
企业业绩
① 宜兴市梅林滨水生态文化旅游综合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
② 北尖儿童友好公园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太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③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资质。
投标工期 总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观音路 35 号、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 901 号
投标费率
72.66%
项目负责人
孙涛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 234212102886
技术负责人
张开林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① 南京河西鱼嘴滨江湿地公园被评为二 O 一九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园林景观设
计一等奖;
② 南宁邕江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精品示范段)项目荣获 2019 年度上海市优
秀工程设计园林景观设计项目三等奖。
企业业绩
① 南湖大道沿线景观提升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
② 曹娥江 一江两岸 景观工程 Ⅲ 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
公示时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 17 : 30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刘
女士,联系电话: 15324522506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0556-4161296 、 0556-4182026 )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
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异议和
投诉的渠道
和方式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
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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