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广审批项研字【20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广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广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经五路污水主管道长度为 924米,管径为 D800;新建经五路、经六路给水管道,给水主管道总长 2306 米,管径为 De315;新建经五路、经六路、滨河路中水管道,管道总长为 4000 米,管径为 De315; 配套建设经五路、经六路、永和路相关附属设施。以上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建设地址:邯郸市广平县境内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质量责任保修期结束为止。
2.2招标范围:广平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其他要求: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2 00:00至2023-06-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广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邯郸市广平县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宵 | 联系人: | 李静 |
电话: | 0310-2518016 | 电话: | 0310-311787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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