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花园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世纪花园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备字[2023] 0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朝阳街道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朝阳街道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新世纪花园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2.1.2 建设单位: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朝阳街道办公室2.1.3 工程建设地址:高新区隆兴西路258号2.1.4 建设规模:约900万元
2.2招标范围: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如下:项目位于保定市高开区隆兴路西路新世纪花园。设计起点为新世纪花园小区北门北侧花坛,终点至新世纪花园小区内幼儿园北门出入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升级改造、入口展示空间、交流互动空间、特色主题水景空间、活动场地空间、康体健身空间及亲子活动空间。项目占地 13508 ㎡。2.3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9日计划工期:90天2.4 质量标准:合格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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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7 09:00至2023-03-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朝阳街道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高新区向阳北大街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腾飞路998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路允康 | 联系人: | 赵康 |
电话: | 0312-59588272 | 电话: | 0312-622221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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