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景区大津口乡环卫一体化卫生保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泰山景区大津口乡环卫一体化卫生保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SDGP370984000202302000005
项目编号(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JQ-ZC-20230227-01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景区大津口乡环卫一体化卫生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85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泰安市泰山景区大津口乡环卫一体化卫生保洁项目 | 1 | 泰安市泰山景区大津口乡环卫一体化卫生保洁项目 | 85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36。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开启)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泰山区大津口乡人民政府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大津口乡
联系方式:0538-5367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兴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商务大厦11楼B6室
联系方式:0538-8993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苗苗
电 话:0538-899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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