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KSSL20251112 | 立项批文 | 昆数据投复〔2025〕253 号 | ||||||||
项目名称 | 昆山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淀山湖镇) | 批准 机关 | 昆山市数据局 | ||||||||
招标人 | 昆山薛淀尚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批复 金额 | 327029.93 万元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忠胜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比例 | √ 市级100% | ||||||||||
标段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金额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工 日期 | |||||||
KSSL20251112002 | 昆山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淀山湖镇一标) | 3359.5116 万元 | 2025.12.15 | 2027.12.31 | |||||||
工期 | 747 日历天 | 本标段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合同项目 招标范围 | 环湖大道:污水,De450 PE实壁管267m,De160 PE实壁管290m,φ1000钢筋砼污水井7座,1000*1600mm钢筋砼格栅井1座,1400*1400mm钢筋砼消能井1座,1200*1200mm钢筋砼排气阀井1座,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以及道路、侧平石、绿化修复等; 旭宝路:雨水,DN300 HDPE 缠绕结构壁管(A型)1049.38m,DN600 HDPE 缠绕结构壁管(A型)701.16m,DN800玻璃钢夹砂管(连续缠绕)236.48m,联合式成品雨水口84座,1000*1000mm砖砌检查井23座,1000*1200mm砖砌检查井5座,φ1250砖砌检查井3座;污水,De450 PE实壁管93.57m,De630 PE实壁管909m,De630增强玻璃钢夹砂管10.25m,φ1000钢筋砼污水井9座,φ1500钢筋砼污水井18座,1400*2000mm钢筋砼井3座,以及道路、侧平石、绿化修复等; 盈湖路:雨水,DN300 HDPE 缠绕结构壁管(A型)1049.38m,DN600 HDPE 缠绕结构壁管(A型)701.16m,DN800玻璃钢夹砂管(连续缠绕)236.48m,联合式成品雨水口84座,1000*1000mm砖砌检查井23座,1000*1200mm砖砌检查井5座,φ1250砖砌检查井3座;污水,De450 PE实壁管2377.33m,De630 PE实壁管772.5m,De630增强玻璃钢夹砂管49.6m,φ1000钢筋砼污水井15座,φ1500钢筋砼污水井47座,φ2000钢筋砼污水井13座,1400*2000mm钢筋砼井7座,1600*2400mm钢筋砼井2座,以及道路、侧平石、绿化修复等; 万园路:污水,De450 PE实壁管203.57m,De560 PE实壁管69.94m,De630 PE实壁管1091.96m,De630增强玻璃钢夹砂管38.18m,φ1000钢筋砼污水井10座,φ1500钢筋砼污水井28座,1400*2000mm钢筋砼井5座,以及道路、侧平石、绿化修复等。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和 □或 | 投标人资质 | ||||||||
资质等级 | 贰级及以上 | 资质等级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和 □或 | 项目负责人专业 |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一级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
联合体要求 |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 (3)联合体成员也需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独计算,即联合体中某标段后,各成员均计一次,后续该成员无论作为联合体成员或单独投标,均不得再次中标。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6)联合体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信用分以联合体成员中高者为准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同时具备 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 3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2年11 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造价大于等于1600万元的市政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库中的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联合体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信息库截图均需上传,上传资料不完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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