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其道路拓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67-251JIBEP-YZ-032
2、项目名称:道路拓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529585.89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529585.89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并加盖公章(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当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近社保记录,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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