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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渠江流域(前锋段)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 2025-09-05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市渠江流域(前锋段)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期(二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渠江流域(前锋段)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安市渠江流域(前锋段)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前区发改项目〔2023〕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3〕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管网工程、生态沟渠、生态隔离带及人工湿地、生态护岸等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

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扫描件)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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