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石砬子镇红石砬子村大东沟水泥路已由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计划-[2025]-00148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桦甸市水库移民服务中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潜在的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并于2025年7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48号-JLHM2025-HN-17;
2.项目名称:红石砬子镇红石砬子村大东沟水泥路;
3.预算金额:719029元;
4.最高限价:719029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新建水泥道路1023m,Φ60cm排水管1道长12m,1-Φ75cm圆管涵2道涵长16m(7m、9m);浆砌片石挡土墙9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9.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健全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有经营活动之后算起);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2022年-2024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m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mw.cp.gor.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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