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山县竹竿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已由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罗发改振兴【2024】2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411521-04-01-280364,招标人为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竹竿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2.2项目编号:ZRZBXY2025GK05
2.3建设地点:罗山县竹竿镇姚集村、尚庙村、闻湖村、王集村、张老店村。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修建混凝土路面、砂石路、生产桥、过路涵、坑塘整治。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④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电子章);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电子章);③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页面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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