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拜城县大桥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已经由拜发改批【2024】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拜城县大桥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2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计分制)。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拜城县大桥乡 2.工程规模:新建库容为10万立方米处理能力20吨/日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使用年限为11年),配套渗沥液处理车间1座;新建填埋场管理区1座及填埋区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垃圾箱船30个、自卸式垃圾压缩车(5吨)3辆;新建大宛其农场垃圾转运站1座,购置卫生填埋场作业设备推土机、翻斗车各1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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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21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 |||||||||
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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