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肃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肃发改审字【2022】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沧州市肃宁县。(2)项目规模:1.项目新建5座村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包括新建滩头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500m3/d;新建许曈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600m3/d;新建北石宝一分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0m3/d;新建西石宝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400m3/d;新建冯庄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00m3/d;建设一体化处理站、设备间、景观水体、站内围栏、大门等工程。2.新建污水管网建设总长度约为150.88km,管径DN200-DN500,同时对在管网施工中破坏的路面进行恢复。在管网中根据情况增设污水提升泵站,及压排管道。3.坑塘处理5座,分别位于污水处理站所在村,内容包括清理植物、平整压实、局部硬化、植物种植、新增潜污泵等内容。(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4)标段划分:肃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共1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1标段、2标段、3标段。1标段:许曈污水处理站;2标段:滩头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冯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3标段:西石宝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北石宝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本项目一、二、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为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5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督电话:0317-501529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2-15 00:00 至 2022-12-2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1-0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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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肃宁县武垣路11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122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边科长 | 联系人: | 肖亚峰 |
电话: | 0317-5037710 | 电话: | 0311-83055039-8816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3055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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