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城市公交站台建设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发【 2022 】 338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智慧公交站牌 38 个( 19 处)、多功能站台 46 个、移位公交站牌 31 个、 115个公交站台地面铺设面包砖,共 30 辆公交车安装智能公交车载终端。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城区
2.3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海原县城市公交站台建设项目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海原县城市公交站台建设项目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2日08:00至2022年12月1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04日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城区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 238 号
邮 编: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杨如林 联 系 人:杨洁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8. 投诉举报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电话: 0955-4015325。
2022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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