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及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EPC(ESLC-202408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ESLC-202408FJ-006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及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湖北知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知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利川市文斗、沙溪、毛坝等9个乡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对利川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及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进行建设包括利川市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增效、利川市域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资源化处置以及完成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一、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增效该项目对利川市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增效,主要对文斗、沙溪、毛坝等9座污水厂预处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具体如下:(1)柏杨镇、沙溪乡、文斗镇:更换MBR生物罐,增加脱氮处理单元,更换膜架及曝气系统新增移动式板框脱泥设备;(2)忠路镇、毛坝镇:新增污泥调理池,改造出水消毒工艺(由接触消毒调整为紫外消毒),调整污泥处理工艺;(3)汪营镇、凉雾乡:新增絮凝池、三沉池、滤布滤池、污泥浓缩池等;(4)建南镇:更换MBR生物罐,增加脱氮处理单元,更换膜架及曝气系统药剂反洗系统及移动式板框脱泥设备等;(5)团堡镇:污水厂现状处理规模为〇=1000m3/d,本次扩建规模为Q=1000m3/d,总处理规模为Q=2000m3/d,新增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脱水车间、紫外线消毒渠及相关附属等。(6)污泥资源化处置中心:对利川市域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资源化处置,新建污泥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总处理规模污泥200吨/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体化智能好氧发酵设备、辅料车间及成品车间、其他公辅设施等。(7)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完成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改造延伸污水管网约62.02公里。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勘察设计:在给定的方案基础上完成施工图所需的详细地形测绘及勘察、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图预算;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01 合同估算价:190000000.00元 |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2019年8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业绩施工方、设计方任意一家提供均可。】(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负责人为施工单位人员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或市政类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上述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社保缴费单位须是投标人单位或为投保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已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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