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来函,现将2022年11月21日发布的贵阳市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特许经营项目作以下补充:
1、本项目总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330吨,共涉及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33座,其中:新建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12座,存量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21座,具体为:
新建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12座(下称新建12座),规模合计3380吨/日,其中:云岩区3座,设计规模950吨/日;白云区2座,设计规模600吨/日;花溪区1座,设计规模400吨/日;观山湖区1座,设计规模500吨/日;修文县2座,设计规模180吨/日;开阳县1座,设计规模250吨/日(不考虑其他垃圾转运);息烽县1座,设计规模150吨/日;经开区1座,设计规模350吨/日。
存量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21座,规模合计2950吨/日,其中:南明区5座,设计规模1030吨/日;乌当区2座,设计规模440吨/日(二期预留100吨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双龙航空港经济区1座,设计规模400吨/日;清镇市4座,设计规模700吨/日;云岩区2座,设计规模160吨/日;白云区1座,设计规模30吨/日;花溪区1座,设计规模15吨/日;观山湖区2座,设计规模80吨/日;修文县1座,设计规模30吨/日;开阳县1座,设计规模50吨/日;高新区1座,设计规模15吨/日。
2、本项目运作模式:根据《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本项目运作模式为:新建项目采用在一定期限内,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期满后按特许经营协议无偿移交政府,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存量项目采用在一定期限内,将已建好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期满后按特许经营协议无偿归还政府,即转让-运营-移交方式。存量项目不涉及资产权属变更,仅为转让使用权及经营收益权。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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