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仪陇县市民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补遗书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2019年1月1日以来中标且完成至少一个单项(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准,截图内容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项目分类:市政基础设施。业绩认定时间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更正为:“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准,截图内容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查询截图不得为暂无数据;截图须体现 :项目分类为“市政基础设施”;业绩认定时间以“招投标信息”截图中的“中标日期”为准;上述业绩要求作为投标认定业绩的有效信息,否则均视为无效业绩。)”
二、将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投标人资质和业绩:“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2019年1月1日以来中标且完成有一个单项(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6分,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满分8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准,截图内容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项目分类:市政基础设施。业绩认定时间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更正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一个类似业绩得 6 分,增加 1 个类似业绩加 2 分。本项满分8分。(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准,截图内容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查询截图不得为暂无数据;截图须体现 :项目分类为“市政基础设施”;业绩认定时间以“招投标信息”截图中的“中标日期”为准;上述业绩要求作为投标认定业绩的有效信息,否则均视为无效业绩。)”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9时30分变更为: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 四、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9时30分变更为: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
五、招标文件其它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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