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监理已由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以平招核准【2022】0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堆体整形工程:②封场覆盖工程:③地下水污染控制工程:④渗滤液导排及处理工程:⑤填埋气导排收集与处理工程:⑥防洪与地表径流导排工程:⑦绿化及水土保持:⑧其他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 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8 08:00至2022-11-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8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军申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平泉市内 | 地址: | 平泉市境内 |
邮编: | 067500 | 邮编: | 067500 |
联系人: | 任志国 | 联系人: | 齐晓雪 |
电话: | 0314-6030816 | 电话: | 133735820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213109397@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泉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20055051156000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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