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北安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项目(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QZ2022-033
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变更为:
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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