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批投资[2024]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涉及新河县白神首乡、荆家庄乡、仁让里乡、西流乡、新河镇、寻寨镇6个乡镇的南马庄、东董等30个村道路硬化、翻建、街道翻建等,不涉及新增占地;主要包括道路硬化30793.54平方米,道路翻建26564.78平方米,街道翻建745.8平方米,街道两侧修缮14405.5平方米,旧水泥路改造52138.66平方米,新建、翻建涵洞11座,涵洞面硬化369.3平方米,太阳能路灯656盏,以及产业区基础配套、扬水点维修、翻建防渗渠、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邢台市新河县县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 招标人: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方式:0319-4781551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雯婷 电话:0319-2293068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3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0 00:00 至 2024-05-16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招标人: | 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君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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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新河县时代路 | 地址: | 邢台市襄都区金泉商城办公楼二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陈世通 | 联系人: | 李雯婷 |
电话: | 0319-4781551 | 电话: | 0319-229306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jsxt@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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