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槐路道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工程编号 | HJFFJSZ2024040001 |
工程名称 | 金槐路道路改造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庆和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道路起点高蜀北路,向东南延伸,终点蜀冈路 |
工程规模 | 道路全长约1200米,宽度40米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HJFFJSZ2024040001001 | 金槐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6973 | 2024-05-28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4/2 |
集中报名地点 |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到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00元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7401040099997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4/6/1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5/1/27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4/2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4/10 23:59:59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金槐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以扬维开行审投[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庆和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槐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道路起点高蜀北路,向东南延伸,终点蜀冈路 2.1.2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1200米,宽度40米 2.1.3 合同估算价:6973.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01月27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地勘报告、初步设计、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工程、管线综合、交安设施、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不包含强弱电工程)。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3)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5)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6)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注册公用设 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3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1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包括:单项合同金额在5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如为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5500 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四、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0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14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14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4月16日14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七、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九、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 十、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扬州庆和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北路东侧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9号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徐焱 | 联系人:李斌 | | 电话: | 电话:0514-87116778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y7362553@126.com | | 十一、备注 | 备注: 评标细则详见公告附件1,定标方案详见公告附件2 | 2024年04月02日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北路东侧 | 联系人 | 徐焱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9号 | 联系人 | 李斌 |
传真 | | 电话 | 0514-87116778 |
邮编 | | E-mail | zy736255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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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附件1:评标方案金槐.docx | 38566 | 2 | 附件2:定标方案金槐.doc | 35328 | 3 | 资审文件正文.pdf | 1281393 | 4 | 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rar | 100094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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