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垫江县十路小流域
答疑及补遗 文件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有关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 、请问业主单位和代理公司,你这个招标文件啷个不是很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究竟工程款的支付月进度款是不是 80% 哦,谢谢!
答: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完成进度支付。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此工程内容很多内容为市政公用工程,为何要设置水利三级资质工程,垫江的本地企业有水利的就只有那几家,请代理公司发布补遗,允许市政公用三级也能参与投标!
答: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 、现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修改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 : 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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