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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3-24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DSJWZB-20240322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汕尾市

一、招标条件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6533.4600万元, 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珠海)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建设规模:总投资 293259.58万元,项目规模约42031.41亩,建安费210000万 元,涵盖水田垦造、建设用地、生态修复及古文物修复四类子项目。首期总投资 13953.19 万元, 招标控制价:65,334,600.00元,其中第七村委第一区工程建安费为22133300.00元、 不可预见费(统一报价)为914100.00元;第七村委第二区工程建安费为18432600.00元、 不可预见费(统一报价)为772200.00元;第三社区、第七村委工程建安费为24768700.00 元、不可预见费(统一报价)为1049600.00元。建设规模约1515.8亩,计划新增耕地面积 1424.18亩,新增水田面积约1424.18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 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限内;并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 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身份证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3.3.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 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 称,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3.5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和近 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如联合体,指主办方)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

各方单位查询网页截图及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

3.9业绩要求: / 3.10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0.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 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和责任。 3.10.2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0.4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3月23 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29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3 日至2024年3月 29 日9时00分 至16时00分,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

88号湛江大厦5楼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现场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5楼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5楼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已由汕侨自建〔2022〕89号、汕侨自建〔2022〕90 号、汕侨自建〔2022〕91 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手续已经完备。现决定对该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总投资293259.58万元,项目规模约42031.41亩,建安费210000万元,涵盖水 田垦造、建设用地、生态修复及古文物修复四类子项目。首期总投资 13953.19万元,招标 控制价:65,334,600.00元,其中第七村委第一区工程建安费为22133300.00元、不可预见 费(统一报价)为914100.00元;第七村委第二区工程建安费为18432600.00元、不可预见 费(统一报价)为772200.00元;第三社区、第七村委工程建安费为24768700.00元、不可 预见费(统一报价)为1049600.00元。建设规模约1515.8亩,计划新增耕地面积约1424.18 亩,新增水田面积约1424.18亩。

注:不可预见费为暂定计算项目, 投标时按给定金额统一报价, 但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 也 不必然发生,只能按照发包人(建设单位)的指示使用,其最终结算费用应以实际发生为准, 其余额仍归发包人(建设单位)所有。该费用用于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工程变更、合 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政策性调整。结算时按 实际施工工作量,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招标范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1年垦造水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 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 清单为准。

2.2、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

2.3、工期: 300日历天。

2.4、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合格标 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 (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限内;并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 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身份证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3.3.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 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 称,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3.5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和近 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如联合体,指主办方)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 各方单位查询网页截图及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 3.9业绩要求: /

3.10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0.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 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和责任。 3.10.2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0.4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3 日至2024年3月29 日9时00 分至16时00分,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 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广州市荔湾区站前 路88号湛江大厦5楼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现场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03月23 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 15 日10 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5 日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15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5楼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5日10时00分。 5.4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5楼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jc.gdceg.com/ )等相关网 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在广东建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 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建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1:汕尾市投控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四路23号市民服务广场八楼822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138 2892 7007

招标人2:中建三局集团(珠海)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湾创路 58号10层1004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7 9485 5954

招标人3:武汉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 75号华中小龟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132 0430 7922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联系人:陈工 座机: 020-86673560 手机号码: 17722177660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 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 不出让投标资格,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 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失 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 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 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承担 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汕尾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须把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填上,仅由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主办方的公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格式按(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 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 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 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负责合同实 施阶段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 任。

4、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

(1) 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2) 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

5、本协议书自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建三局集团(珠海)有限公司

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湾创路58号10层1004室 联 系 人: 郑工

话: 137 9485 5954

电子邮件: 45010633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联 系 人: 陈工

话: 020-86673560

电子邮件: 4501063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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