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边村村庄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江边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江边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单位为福建笪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锦实建设有限公司、中正启邦(福建)建设有限公司3家。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
2)工程建设规模:约50万元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及说明、工程预算书为准;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2年8月26日起在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元整),采用现金缴纳方式。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江边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13599462508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
联系人:小章
电话:1865949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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