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盛南街(心河路至振兴四路)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河盛南街(心河路至振兴四路)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邢东新批投资[2023]2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城市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河盛南街(心河路至振兴四路)。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全长371.686m,占地面积为123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547平方米,建设用地3797平方米。规划道路红线为25m,北侧规划绿线宽度10m,道路设计断面形式为3.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3m(机动车道)+2.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新建机动车道7460平方米、人行道2825平方米;路灯22基;雨水管道337m,污水管道309m;交通标志、标线372米等道路、照明、排水、交通工程。配备安全、环保、消防等设施。 2.1.3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4 计划总工期:117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1.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1.1.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2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牵头人提供)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接受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成成(招标人),0319-3880616;常青(代理机构)0319-2677677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 勘察 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 设计 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18 00:00 至 2024-03-2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城市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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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 | 地址: | 邢台市钢铁路205号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曹成成 | 联系人: | 常青 |
电话: | 0319-3880616 | 电话: | 0319-267767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xtjiading@163.c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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