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恒东路地下管廊及附属设施项目
( 项目名称 ) 监理 / 标段补遗( 01 )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原:第二章投标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5 人,评标专家 2 人。,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 5 人。
2 、 原: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 | 6 分 | 具有国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得 2 分,具有国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得 4 分, 具有 国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得 6 分, 本项最多得 6 分。 |
,现更正为
企业资质 | 3 分 | 具有国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
。
3 、原: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 17 分 | 1 、配备 1 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得 3 分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2 、配备 1 名给水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得 3 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3 、配备 1 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 3 分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4 、配备 2 名监理员:均具有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得 2 分 , 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拟派人员须为入川备案人员,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截图为准。 |
,现更正为: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 20 分 | 1 、配备 1 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得 3 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2 、配备 1 名给水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得 3 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3 、配备 1 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 3 分 , 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4 、配备 1 名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 3 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
。
4 、原: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 | 11 分 | ( 1 )根据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是否完善、合理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3-2 分,良得 1.9-1 分,一般得 0.9-0.1 分,无得 0 分。( 2 )根据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完善、合理 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3-2 分,良得 1.9-1 分,一般得 0.9-0.1 分,无得 0 分。( 3 )根据合理化建议是否完善、合理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3-2 分,良得 1.9-1 分,一般得 0.9-0.1 分,无得 0 分。 |
,现更正为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 | 11 分 | ( 1 )根据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是否完善、合理进行综合评分,优 得 4-3 分,良得 2.9-1 分,一般得 0.9-0.1 分,无得 0 分 。 ( 2 )根据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完善、合理 进行综合评分, 优得 4-3 分,良得 2.9-1 分,一般得 0.9-0.1 分,无得 0 分 。 ( 3 )根据合理化建议是否完善、合理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3-2 分,良得 1.9-1 分,一般得 0.9-0.1 分,无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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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原: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5.3 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本合同签订后 7 天内 | 支付监理合同价的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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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付款 |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 50% 后 10 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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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付款 |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 90% 后 10 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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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付款 | 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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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付款 |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 14 天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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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本合同签订后 7 天内 | 无预付款 | / |
第二次付款 |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 50% 后 10 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50% | / |
第三次付款 |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 90% 后 10 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90% | / |
第四次付款 | 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97% | / |
最后付款 |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 14 天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3% | / |
。
6 、其他内容不变。
现已上传最新修改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 标 人: 隆昌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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