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 资格标格式 (附件一-5)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承诺书中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须具有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员 1 人(须具有监理员及以上资格)更改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须具有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 1 人(须具有监理员及以上资格)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机床产业园十二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紫荆路-松航中路)》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请各有关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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