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大丰区挂[2023]15、16号 | ||||||||||||||||||||||||||||||||||||
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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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地编号:2023-G-15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8338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宗地编号:2023-G-16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10676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大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须授权委托其中一方参加竞买。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2月12日,到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大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68.139.26:8199/portal/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2月13日起至2024年02月2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0日18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2023-G-15 报名时间:2024年02月13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2月20日 18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2月13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2月20日 18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2月13日9时 至2024年02月22日15时。 2、宗地编号:2023-G-16 报名时间:2024年02月13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2月20日 18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2月13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2月20日 18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2月13日9时 至2024年02月22日15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土地出让金须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全部付清。2023-G-15地块保留建筑面积2255.57平方米,地面资产经评估价值为141.12万,需另行支付。2023-G-16地块保留建筑面积4334.55平方米,地面资产经评估价值为271.17万,需另行支付。 (三)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含契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也不包含代征部分的规、税费。 (四)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执行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五)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9号 联 系 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92713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
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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